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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针对自闭症者有哪些相关扶持政策?


2019年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各代表委员针对各个领域值得关注的问题进行提案。对于特殊群体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次大会又有哪些提案需要我们关注呢?

 

1

邰丽华:加大力度保障残疾儿童

接受融合教育的权利

 

3月6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在文艺界别小组会议上以手语的方式进行发言,建议加大力度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融合教育的权利。

 


“今年政府工作的任务亮点颇多,特别是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焦点问题。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提到‘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这也与我今年带来的提案有关。” 邰丽华表示,残疾儿童同样渴望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但由于人们对这一群体了解不够,一些有条件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被拒绝在校门外。


比如除了聋、盲、肢残和智力障碍,一些学校对自闭症儿童不是很了解。重的自闭症患者不能自理,轻的自闭症儿童只是不说话,但智力跟正常孩子一样,有条件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因为没有相关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些孩子只能直接被送到特殊学校或待在家中。

 

邰丽华提到,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数项与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相关的条例和政策,如2017年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来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管理机制,残疾儿童被普通学校拒绝入学以及入学后退学情况仍在各地存在。

 


邰丽华建议,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的要求,全面建立跨部门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健全残疾儿童入学争议申诉机制,支持保障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的权利。

 

(来源:人民日报)

 

2

朱永新:提高入学率

维护特殊儿童的基本权益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为特殊儿童都能享受到优质、平等的教育资源,倾注了更多的关注。

 

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国家和社会共同的责任。《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明确提出,要将残障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在2020年提高到95%以上。

 

“残障儿童入学就学仍面临重重困难。”朱永新指出,数据表明,当前全国包含特殊学校就读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内的残障儿童在校生仅为57.88万人。而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残障儿童的入学保障机制薄弱。针对残障儿童的入学情况,缺乏系统性宣传、核实和督导。

二是入学安置环节忽视残障儿童的需求。围绕残障儿童的选校及入学,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缺少合理、有效程序保障残障儿童及其监护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同意权。

三是由于特殊教育支持资源配备不足,残障儿童被学校拒绝或退学风险居高不下。

为有效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朱永新建议,要多方联合收集残障儿童信息和数据。教育、卫计、残联、民政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梳理残障儿童入学登记机制,为残障儿童父母主动登记提供渠道,落实入学状况核实和督导机制,确保管理部门掌握全面的残障儿童信息和数据。


同时,积极宣传融合教育理念,细化残障儿童幼小衔接、入学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等重要步骤的落实与监管,逐步完善相关法规,并将政策信息向社会公开。

 

在加速推动特教相关师资配备方面,朱永新表示,要推动特殊教育教师、资源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确保专业师资的合理薪酬,以保障残障儿童能够享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此外,还可参考台湾地区的做法,设定普通学校专职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

 

同时,朱永新还建议:各地要组织专家制定适合残障学生发展的评价标准和融合教育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成立融合教育师资流动岗,明确其对普通学校开展巡回教学指导、督查、评估、反馈、咨询的责任。根据普通学校招收的残障学生情况灵活机动地配置融合教育师资,并保障融合教育师资的待遇及其开展融合教育所需的其他经费支持。

 

(来源:中国社会报)

 

3

王璟:完善孤独症儿童救治体系和政策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接触到了这些孩子,并逐渐走近了他们、了解了他们的家庭后,内心便不再平静。”说起今年两会关注的话题,电话那头,全国政协委员王璟声音略显激动,他表示要通过两会的平台政协委员的呼吁,为“星星的孩子”做点啥。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弱有所扶’,这一方针为新时代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帮扶指明了方向。在工作和调研中,我发现在‘弱’的群体中,这个群体还没有被足够重视,或者说在‘有所扶’上还有很大的空间。”王璟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孤独症在儿童中发病率比较高,但社会对孤独症的认知度较低。


加上早期诊断难度比较大,且家长顾虑也较多,采取各种隐瞒和消极回避的方式,让很多孩子错过了最佳干预治疗期。而且,目前社会上优质的康复资源供给还不足,专业康复的周期长、费用过高,让很多孤独症儿童家长面临着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

 

“孤独症谱系疾病发病率是1%,这个数字在现实中是很惊人的,这个群体需要引起社会更多的理解和帮助。因为,如果没有较好的干预体系,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精神防线的彻底坍塌。”王璟说,这样一个现实存在,又是群众热切盼望解决的问题,解决起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进行顶层设计。


“我呼吁在政府的主导,社会的参与下,集聚各方面的力量对孤独症儿童进行筛查、诊断标准的制定、治疗方案和干预措施的制定,还需要后续学校的融合教育跟进、机构设置标准完善、政府保障完善等。”王璟建议。

 

“再过一个月,我们将迎来第十二个‘世界自闭症关注日’,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呼吁,能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群体,关爱这个群体。”王璟为此建议,要完善孤独症儿童的救治体系和政策,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针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的政策。


他还呼吁建立招收孤独症儿童的学校、幼儿园、康复机构的补贴政策。另外,完善和落实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政策。“我现在已经召集天津市的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一些工作了。争取在业内专家的帮助下,能探索出一些有效的途径和方法,通过我们大家的努力,让‘星星的孩子’的星空也璀璨起来。”王璟憧憬着。

 

(来源:人民政协网)

 

除了特殊儿童教育事业,在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方面,也有新的声音。

 

4

朱建民:建立残疾人综合商业

保险保障制度

 

近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残疾人生活状况发生了很大改善。

 

“然而,当前残疾人社会保障仍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为主,对残疾人因心理或生理功能缺陷,比健全人更易遭受的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风险,救济程度有限。”就此,全国政协委员、奥克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建议: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财产等残疾人综合商业保险保障制度。

 

据了解,残疾人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养老和大病,商业保险能够化解这一压力。然而,对于轻度的残疾人而言,购买疾病等商业保险相对容易,但对于重度残疾人来说,保险公司一般不予受理。

 

目前来看,我国现有残疾人8500万,残疾人直系亲属近2.5亿。就世界范围而言,该人口数量数量当属庞大,而商业保险针对残疾人保险产品的探索仍在路上。

 

开发残疾人专属产品热情不高

 

社会保障是基本保障手段,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可用来规避在意外发生时的巨大财产损失,也就是通过投入较少的保费来大幅降低人生中的财务波动风险,非常适合残疾人购买。

 

在朱建民看来,对于应对残疾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的身体受到的伤害或重大疾病风险,是一种积极有效的途径,对于减轻政府和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加快实现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我国也曾鼓励通过商业保险方式增强残疾人保障。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倡导积极发展意外伤害保险,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除此之外,《“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也提出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然而,保险公司在为残疾人群服务时会有一个风险的考虑,对一些必然发生的问题或者发生几率很大的风险,保险公司是很难去提供保障的。


除此之外,很多针对残疾人群体推出的保险产品都带有公益的性质,保险公司方面往往会陷入无利或者微利的局面,因此保险公司对于开发残疾人专属保险产品的热情不高。

 

不过,国内也有残疾人商业保险的成功实践


太平洋保险自2012年以来,在江苏、上海、河南、甘肃等省市试点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首创《心连心-残疾人综合保障计划》残疾人保险专属产品,为残疾人因意外导致的新增残疾、死亡、医疗和住院补贴提供保障,同时加入残疾人家庭成员作为共同被保险人一起参保,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本人及其家庭的保障水平。

 

2017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甘肃省残联合作,在临夏、甘南、嘉峪关和甘肃矿区进行残疾人保险试点,为纳入低保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财产综合保险进行投保,受到了残疾人及其家人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基层残联和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

 

然而,到目前为止,该领域依然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希望面向全体国民的一般性社会保障制度和针对残疾人的专项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基本风险的基本保障。

 

建议形成残疾人综合商业保险保障制度

 

很显然,对于残疾人投保商业保险这一问题是经济救助的问题,而不是保险的问题。

 

在精准扶贫、建设健康社会的理念下,保险业也在深化改革,全社会都在关注残疾人事业,为此,在建议保险业关注到残疾人这个群体外,应该加强对残疾人的引导和认识,让残疾人认识到,给他们建立保险公司,就是他们生命的保障机制,是生命延续的最好方式。

 

据了解,当遭受意外伤害时,贫困残疾人虽可向民政等部门申请一定的救助,但相关流程往往繁琐,所需时间长,申请成功比例小。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则由保险公司专业人员进行鉴定赔付,运作效率较高

 

同时,为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更加符合公共财政的支出方向。公共财政一般不会直接为遭遇伤害的特定残疾人支付大额度的救助资金。而为每一位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在保障残疾人群体风险的同时,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公平性,实现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尽管为残疾人购买保险需要一定的财政支出,但同时也能节约二次救助、康复救助、灾害救助等支出。

 

更重要的是,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也能够进一步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推动残疾人提振自信、平等参与社会建设。

 

商业保险的必要性一目了然

 

为此,朱建民建议,由民政部牵头,推进建立国家残疾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财产综合保险保障制度,为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财产综合保险等提供补助,实现残疾人保险广覆盖和扶贫兜底的要求。

 

同时,将残疾人保险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交由市场主体执行专业化服务项目运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爱心、有资质的保险公司为保险单位,利用市场竞争产生的压力,促使各保险公司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残疾人保险产品的专属化、公益化及品牌化。可在业务开展初期对保险公司进行政策性保护。

 

除此之外,加大监督和绩效考核力度。对残疾人保险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可具体衡量的指标体系,邀请第三方对项目实施结果和绩效进行评估测量。

 

事实上,在往年的两会上,残疾人投保商业保险难等方面的问题也屡次出现在提案中,建立残疾人“基本+补充”的多层次保障机制势在必行。

 

(来源:华夏时报网)

 

今年两会,我们听到了各界委员为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发声。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并关心着这些群体。


希望更多的特殊孩子能和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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